魏晋时期,那些坞主、营主在他们所屯据的土地上就是封建主,他们常常招徕流民。这些流民被安置在土地上进行生产,缴租服役。在坞主、营主的势力范围内分配土地的权力就操在坞主、营主的手中。不管这些土地名义上是否有主,实质上是由坞主、营主等占有的。分配到一块耕地的人民在坞主、营主的统治下承担着耕战义务,这种义务是属于封建性质的。
由此可见,不管避兵入山或是流移,豪强统率下的宗族、乡里集团纵使在短期内带有公社残余因素,但立刻就会发生变化。晋时林虑称贤、固穷安陋的庾衮在他所率领的避兵集团于大头山耕种收获前最艰困的时候死了。如果他所在的根据地获得暂时安定,如果有更多的流民来归附,而以他为主的势力扩大了,很难想象如那种暂时没有剥削或者剥削轻微的太古之风会保持下去。
而在黎贞这儿的情况中,他倒没有把分配土地的权力直接掌握在自己手里,而是成立了碧罗总农民协会(总,在现代越南相当于社,差不多是乡一级),通过农民协会来控制土地分配的权力。前礼部尚书乱世只“割据”一乡,他感觉自己已经非常收敛了,原本就打算把此地当做一个“偷安”一时,并联络民族主义者的庇护所罢了。
但是黎贞此举立即引发了周边农村乃至广治省城乡民众的震动——官绅是惊掉一地眼镜:大宗伯都搞土改了,这天下是真要礼崩乐坏了吗?
我们知道是法国人要强买你的地,但是你可以聚集家丁来和登昌县衙叫板,我们也理解,也可以喝一声彩,当然抄家伙上就免了……但是你自己不要地,也别分给刁民啊,你这里一分,可不只是一乡之地受影响,周边的刁民也会蠢蠢欲动,这人心可就坏了!
黎贞对这种言论也是嗤之以鼻,他作为重点打压对象佃农都没剩下几个,哪来的家丁啊,不分地不组织整个碧罗总的农民,又怎么能有人卖命帮他。再说他还是想造反抗法的,只保住自己的地可没什么用。
法国人对付殖民地反法的地主奴隶主,有一种特别阴险的手段,就是以本地的救灾、建设等公益事业为由,强迫当地的这些地头蛇给殖民政府提供个人担保以获得地方贷款办这些事,事后延期或者拒绝还贷,那么担保人就面临债权人,包括本地债权人的追债,陷入濒临破产的境地。
比如1866 年至 1868 年期间,阿尔及利亚人民遭受自然灾害和健康灾害以及饥荒的袭击:蝗虫入侵、多年干旱、霍乱和斑疹伤寒流行。总共有近 60 万阿尔及利亚人死于饥饿或疾病,约占人口的 10% 。谢赫莫克拉尼在1867年的困难时期应殖民当局要求为重要的贷款提供了个人担保,事后殖民政府拒绝偿还,于是债权人的追债给他造成了极大损失,这成为他领导1871-1872年的莫克拉尼起义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法国在印度支那也考虑过进行某种土地改革的事务,刚好就拿这个套路打击一部分顽固不化的反法地主。
“进去叙话吧,阮司空……”
黎贞邀阮有排进新林县衙,两人各在一张藤椅上落座。
阮有排又是愁着怎么开口,喝了一口茶,才磕磕绊绊地道:“黎宗伯于广治一省施行仁政,朝廷当有嘉赏。唯近来言官风闻奏事,言广治之人有云‘奉天靖难,均田免粮’者,以致朝野物议汹汹,朝廷以故委晚生来询,窃望闻宗伯之意……”
“这口号么,原并非出于我口,乡民自相倡议罢了,”黎贞有些无奈地摆摆手,但旋即神色一肃道:“虽然,奉南国之天道,靖法贼之造难,均越奸之田土,免贫农之粮赋,亦有何不妥乎!”
黎贞这里一土改,整个登昌县的农村都开始发生了农民争取永佃、减租减息、夺回被地主霸占的土地的各种自发的或有组织的运动,而一些左翼的维新会成员也在其中进行鼓动和组织工作,许多运动借用黎贞的名义,渐渐就开始风传黎贞已经“举兵”“倡义”,又有说黄花探派来部下到这儿搞“均田免粮”,县衙去执行拉伕政策的队伍被农民歼灭,反而导致无兵可守,被农民攻占了登昌县衙。
这时,因不满向法国人献媚而在将儿子送进顺化国立学校(顺化国学场)后便追随上司黎贞一同辞官的前礼部承办义安省人阮生辉做出了出人意料的行动。
这位胡志明之父(胡志明初名阮必成),在庭试考中副榜后未及授官便回乡养病,期间他加入了维新会,但他属于倾向于潘佩珠和黄花探的维新会左翼成员,因此阮生辉就趁机编排出了“奉天靖难,均田免粮”的旗号,鼓动了近千名农民队伍反击县衙的武装得胜,汇合其他同盟者占据县衙,但是在鱼龙混杂的各路武装中他这个外乡人一时难以服众,于是他做出了一个相当投机主义的举动,即去邀黎贞主持大局。
不过越南的勃勃生机万物竞发的造反形势其实一直笼罩在法帝国主义的巨大阴影下,因此黎贞倒没敢动什么趁机窃取革命果实开倒车的心思,而临县已经发生了农民和地主武装冲突的各种血案,许多农民被杀了全家,也有地主被组织得较好的农民武装灭了满门。
到了这个时候,黎贞看到想学“庾贤绝尘避地,超然远迹,固穷安陋,木食山栖,不与世同荣,不与人争利”已是不成了,何况那位庾贤也是“不免遭命”啊!所以他就主持了登昌县的农会,再后来农民武装就攻取了肇丰府,因为这里是广治省的治所,所以连成泰十八年即1906年新官上任的治平巡抚枚克敦都被活捉了来。
“所以说,阮司空,我可从未要没收一般地主乡绅的土地。我只没收清算越奸的财产,此外就是减租减息、增资增佃、清丈土地、赎地赎人、借粮救荒、清算恶霸,云云。”黎贞也是于此再次澄清了广治省农民协会和广治省人民委员会的土地政策,并非是要立即全盘土地改革,而是实行“反奸清算,减租减息”为核心的政策。
借粮救荒,顾名思义,借地主家的余粮救乡民的饥荒。
农会在肇丰府普遍实行了二五减租,最高地租额不得超过土地正产物的37.5%,农民战前所欠的旧债,按年利一分,一本一利清理,利息超过原本停利还本,超过2倍本利停付;在边缘府县旧债清理则按年利一分半为限。同时广泛开展了回赎抵押地和典地的运动。对于被地主侵占的土地,展开清丈土地、清查黑地的运动,遏止地主地多不交公粮和霸占农民土地的情况。农会严厉打击那些横行乡里为非作歹的土豪劣绅,有血债的公审后处决。
增资增佃与减租减息政策是一致的,即雇工按五一增资(工资增加20%),佃户按原来所得增加二分之一。经过减租、减息、增资、增佃、追资追租、倒息等项工作,雇工增了全年的工资,并追资一至三年,甚至八年。债户得到了倒回的利息。不少雇佃贫农户用在运动中得到的钱、粮或其他果实,购买或赎回了土地和住宅。
赎地运动则是由于越南在杜美总督离任后1902-1905年连续三年严重灾荒,许多农民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把自己的土地出卖或当押出去。刚开始一亩地还能卖一二斗粮食,后来有的一亩地只能换二斤馒头。当时一般村庄出卖土地的农户达80%以上,有的农民将土地全部卖光,然后带全家逃荒外地,地主、富农乘机兼并土地,再次造成贫富分化加剧,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为了因灾荒和债务失去土地的农民重新获得土地,保证他们能够生存和发展,农会和被农军控制的广治省巡抚衙门以及农会和维新会左翼成员组织起的民主集中方式建立的广治省各级人民委员会发布公告:凡是灾荒中用低价收买的土地一律归还原主;逃荒外出的人或被迫改嫁再婚的妇女,如果愿意回来,可以回来。基本上赎地的原则是:过去三年内因灾荒所迫而出卖的土地可按原价赎回;这两年间因债务关系而当押的土地要赎回;贫困农民出卖给地主、富农、越奸、贪污者的土地一律赎回,地主、富农、越奸、贪污者卖给一般农民的土地不准赎回;一般中农与中农、贫农与贫农之间所卖的土地改为当契,贫农卖给中农的土地可赎回二分之一,中农卖给贫农的土地可赎回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
广治省各府县成立了赎地委员会,各村成立了赎地调解委员会,宣传发动群众,赎地运动使因灾荒和债务失去土地的农民重新获得土地,他们赎地心切,精神兴奋,日夜奔忙,催办赎地手续。有些买地的地主、富农拒不执行赎地政策,或阳奉阴违拖延时间,或威胁利诱群众,在赎地委员会的领导下,农会积极配合,坚决维护贫困农民的利益,通过斗争或调解、说服不同的方式予以妥善解决。
当然,最极端的方式当然是动用武力将其擒获,进行公审,没收财产。
1906年开春以来,农会帮助贫困农民按卖地时的价钱,买回了灾荒时卖给地主的土地。中农以下的妇女灾荒时跑到外县的,县人民委员会开出赎人证明信,领回逃亡到外县的妻女。
此时,对少数恶霸地主和土豪劣绅仍然反动气焰嚣张,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者,农会进行了反霸清算斗争,打掉了他们的威风,树立了农民力量的威信。
此外对于越奸,则追究其罪行,没收其土地归公,再行公地放领,以原承担公地的现耕农为主要对象,包括雇农、耕地不足的佃农、耕地不足的半自耕农、无土地耕作的原土地关系人而需要土地更作者、转业为农者等。另外越南农村中原本保留的公田公土,则由农会组织集体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