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我的叛徒会得到你们的银币,但他的良知也会遭受永恒的折磨。我的祖先砸碎镣铐铸成大炮,造就了这个国家,它没有被鞑靼人征服,当然也不会被任何人征服。你们能够占领广州,但你们也终将离开,离开之前,这里还会留下你们遍地的尸体。”
伴着一声枪响,大幕缓缓落下,观众席上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
这出名为《广州围城》的话剧刚一上映,就得到了巨大的欢迎。这座紧邻纽约炮台公园的小剧场天天爆满,连窗外都站着人。
本剧基本的参考就是毛利明元写的那本《英营历险记》,这本书刚刚写出来,就被澳门的美国商船带到了美国,美国华人有一定的消费能力,所以美国商人们和刘彭一样,认为这种描写鸦片战争的书籍肯定卖得好。
英国人称这场战争为“中英通商战争”,顺朝则根本没给这场战争起名字,而美国华人称这场战争为“鸦片战争”。这个名字对宣传很有利,即便是事不关己的美国白人中,也有许多人认为英国出动军队保护毒贩的行为实在是太无耻了。
船到美国之后没多久,这本书就被改编成了话剧。改编的时候把一些事情的时间顺序调换了,刚才这最后一幕,正是在英国军营投毒的人被英军枪杀。
刚才被“枪毙”的那个演员走到了台前,他肤色黝黑,头发弯曲,脸上并没有多少东亚人的特征,刚才演戏用的也是英语。然而现在,他一开口却是中国北方口音。
“我的祖父来自朝鲜的木浦,祖母和母亲都是黑人,我从小就没见过自己的父亲,但我那个一句中国话也不会说的母亲从小就告诉我,我是一个中国人。”
“直到我长大之后,才明白这件事的意义。当我走在加布里埃尔·普罗瑟战斗过的里士满街头,有警察叫住我:‘嘿!你这个肮脏的黑鬼!’我可以取出我的证件,告诉他:‘我是一个中国人,一个凭手艺吃饭的铁匠。’”
“因为我是中国人,所以我没有像我的儿时玩伴一样,一生困在种植园中,我被送到了纽约的朝鲜会馆,在那里学会了官话、朝鲜话和华文、英文,以及一门可以谋生的手艺,回到里士满,带着母亲离开了种植园。而我孩提时代的朋友们,他们从来没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只能被主人作为工具,即便反抗,也像三十年前发生在路易斯安那的悲剧一样,不懂得如何斗争。”
“在美国的有色人种中,华人是最特殊的存在,这不是因为白人更尊重我们,而是因为我们的祖先曾经为了废除奴隶制而浴血奋战过。当明朝的官员审问起义奴隶的领袖张儒,问他为什么要反叛时,他回答:‘无他,不欲为奴耳。’正是因为他们的流血牺牲,我们才有了人的身份。”
“美国政府为什么会承认我们是人呢?因为我们传承了祖先留下的经验,比其他奴隶更懂得如何反抗;因为在那个我们从未去过的祖国,有数以亿计的勤劳人民,美国需要他们生产的生丝和茶叶;因为大顺有一支足以让美国人不敢对他们开炮的军队,美国商人在澳门只能服从大顺的法律。”
“可如果我们的祖国灭亡了,我们还能保留现在这样的身份吗?现在的我们已经低人一等,如果我们连祖国都失去了,我们想做为人活着恐怕都是奢望。”
“我们的同胞中,有的有多达四分之三的白人血统,有的能说流利的英语,有的改信新教。也有人是成功的商人,有人是出色的艺术家,甚至有为保卫美国流血牺牲过的战士。可这些换来白人对我们的尊重了吗?”
“在大顺生活过的同胞们都知道,故乡的官员对我们也并不仁慈,可是如果他们被打败了,遭受奴役的还是和我们一样的人。七十年前发生在孟加拉的惨剧,将会重演。一个国家一旦被英国人征服,由这些只想榨取殖民地财富的人来统治,水利设施便会荒废,即便发生饥荒,也不会有救济和免税,反而会为了让东印度公司能够买到更多粮食,去卖给有消费能力的人,而禁止粮食的跨区运输。”
“孟加拉失去了三分之一的人口,一千万人沦为饿殍,那么如果同样的事发生在大顺,会死多少人呢?或许不会这么多,因为我相信,我们的同胞绝不会坐以待毙,他们会拿起武器,推举出新的闯王,直到把侵略者赶出国土。但是,我希望不要给他们这个机会。”
“为了我们,为了用茶叶和生丝帮我们威慑美国政府的同胞,为了我们的孩子依然可以像现在一样自豪地说出:‘因为我是一个华人,所以不是奴隶。’我们应该支持这场正义的战争。这是一个国家的合法政府与毒品贩子的战争,这是自由与奴役的战争,这是我们的战争!”
募捐进行得非常顺利,演出的售票收入都会作为战争捐款,在演出结束后,又有数倍于票值的钱币被投入了募捐箱。
此时美国的币制十分混乱,1836年,第二合众国银行的发钞特许权到期,转为州立银行,美国联邦政府把对银行审批和监管的权力都下放到了各州,由此引发了巨大的金融混乱。甭管是人是狗,都敢开银行,各种银行券如同雨后的狗尿苔一般冒了出来,民众对纸币失去信任,很快就爆发了挤兑危机。发钞的银行今天成立,明天就倒闭,老百姓手里的钱就成了废纸,物价飞涨,底层贫民的生活困难至极。
1837年,大型金融机构纷纷倒闭;1839年,由于棉花过度投机,美国南部和西部的银行几乎全部停业。所以李西平在三亚见到的美国走私贩子会用大顺的汇票付钱也就不稀奇了,毕竟大顺的汇票真的能换成银子,美国的银行券可不一定。在这种局面下,还能筹到这么多捐款,可以说是非常奇迹了。
演员的演出都是无偿的,主办方只负责他们的食宿,不过剧场出售零食饮料的收入倒是都归了主办方。
义演募捐活动的主办方是美国的九大华人会馆:直隶会馆、山东会馆、江苏会馆、浙江会馆、福建会馆、广东会馆、朝鲜会馆、日本会馆、安南会馆。在顺朝国内,只准以省为单位设立会馆,海外华人供奉《大顺律》,因此也沿袭了这个规矩。从这九个会馆,就能看出顺朝这种有勋贵参与的人口贩卖有多离谱了,连皇帝眼皮底下的直隶都有这么多人被卖到美国。九大会馆各推出一个德高望重的代表,作为捐款的监督人。这笔捐款会汇到法国,在大顺朝廷订单的基础上多订购一批枪支弹药,跟着法国人的船一起送到国内。
身在大顺的人,对于大顺倒不见得有太多感情,从他们生下来开始,大顺官府就让他们劳作,让他们交钱,基本上人人都受过官吏、缙绅乃至地痞或轻或重的欺压,对大顺能有什么好感。
而身在海外的华人,却能深切地感受到什么是国家。因为这里的环境时时刻刻告诉你:你是一个外来者。
四十多年前的里士满黑奴起义,也有华人、自由黑人和原住民参与,甚至还有一些白人贫民。华人会馆不允许华人参与此事,但是随着美国华人社会的成型,会馆已经不再是全体华人的互助组织了,会馆的首领成为了新的乡绅,自然也不可能有效指挥所有华人,还是有一些失业华工参加了起义。
起义先是为暴雨所阻,后来又有叛徒告密,失败之后,有四十八人被判处死刑,其中十二人是华人。里士满的大部分华人毕竟还是普通老百姓,劫法场是没人敢做的,但是他们抓住弗吉尼亚当局允许亲属收尸的机会,将包括黑奴领袖加布里埃尔·普罗瑟在内的所有被杀起义军遗体备棺盛殓。
奴隶们被主人控制着,无法出门,原住民被赶去了保留地,华人上层也约束自家子弟不准去。而底层华人、自由黑人和少数一贫如洗的白人贫民,抬着这四十八口棺材绕里士满城一周,最后埋进了华人义冢,连会馆首领也无法阻止。
十年前,弗吉尼亚的南安普敦又爆发了特纳起义,起义的领导者奈特·特纳靠传教起家,采用的是一种浸礼宗融合了拜上帝教的教义。当年的加布里埃尔只是想抓住弗吉尼亚的高官,逼他们妥协,而奈特的办法更进一步,有更详细的纲领,甚至包括推翻弗吉尼亚当局、废除奴隶制之后,要建立怎样的政权。起义被镇压之后,一些起义军残部逃入了森林中,甚至加入了原住民部落,现在还没有抓到。
层出不穷的黑奴起义让许多州加强了对黑人的奴役,严厉禁止黑奴受教育,连自由黑人都被禁止集会。然而,根据当年美国政府对顺高宗的许诺,顺朝承认美国独立,在澳门为美国开放贸易配额,换取了美国华人的种种权利,他们不可能禁止华人受教育,更不可能阻止华人的祭祖等活动。
假如当年第一批华工来到北美的时候,就把他们拆散,禁止他们读书、祭祖,或许还能做到。可现在,就算不考虑和顺朝的外交,如果敢动华人的这些权利,华人立刻就会暴动。
不能禁止华人受教育,彻底将黑人愚昧化的企图就难度倍增。拜上帝教在顺朝是被皇权驯服的统治工具,但由于奴隶制比大顺的封建压迫更加反动,到了北美,拜上帝教反而成了有战斗力的宗教。同样被华工带到美国的,还有中国农民起义的传统配角白莲教和它的各种变种。
虽然这些乱七八糟的教派怎么看都是封建糟粕,但是总归比“因为你黑,所以你低人一等”进步。
更要命的是,原住民也来凑热闹了。美国政府原本是希望彻底消灭原住民文化的,然而二十年前,原住民切罗基人的民族英雄塞阔雅发明了切罗基文,三年后,切罗基人的识字率就达到了百分之百。
1838年的血泪之路事件中,切罗基人被强制迁徙,踏上西迁之路的一万七千切罗基人有四千死于途中。但是,仍有大约两千切罗基人分散逃入山区,与逃出种植园的华工、黑奴融合。
美国政府强迫西迁的切罗基人中的所有儿童到“印第安学校”上学,让他们穿白人服饰、说英语、信基督教。然而,切罗基人已经是有文字的民族了,切罗基文字简便易学,只要有嘴有手,人人都能在短时间内学会。美国政府绞尽脑汁,始终无法消灭切罗基文化。
而且切罗基文竟然还在向外扩散,奴隶主不许奴隶识字,可是由华人和自由黑人组成的传教士却教奴隶用切罗基字母拼写英语。有奴隶主发现奴隶在私下传递小纸条,却根本看不懂纸条的内容。
很多人认为,就是因为对于华人太过“宽纵”,所以导致“温顺的奴隶都被他们教坏了”。其实在李西平那个世界,没有华工“教唆”,黑奴该造反还得造反,只不过造反的手段明显不够“狡猾”,不够“凶残”。居然还有黑奴有“虽然主人虐待我,但还是应该宽恕他”这样的想法。绝大部分华工可没这么客气,挨了三十棍子的人起码要还一百棍子。有的华工在国内就是参加过农民起义的,监工举鞭子,他就敢掏刀子。最起码他们知道打仗的时候要选队长、打旗号,还要有个口号,这就比绝大部分黑奴都强了。
在这样的局面下,华人虽然有理论上的自由民身份,但各种歧视是无处不在的。在李西平那个世界,捡破烂都有可能挨同行的打,更何况是19世纪的美国,本地的主流人群要歧视你,还需要通过法律吗?华人与众不同的发型和着装,华人的宗教信仰,华人定期进行的集会、华人那教授方块字的学校,在许多人看来都是潜在的威胁。
经济危机带来的失业和普遍的减薪,更加剧了种族矛盾。大部分人搞不明白金融混乱和经济危机是怎么回事,但是“华人抢了我们的饭碗”这种简单明了的口号却非常容易传播。
于是,那个看不见摸不着的大顺反而显得愈发美好。在美国出生的华人没见过大顺的贪官污吏,但也听自己的父辈讲过他们在故乡的时候生活如何悲惨,反而是黑人和原住民,把大顺想象成了“地上天国”。
一个没有奴隶的国家,不论你的种族和信仰是什么,都可以通过考试成为公职人员,少数民族有自己的土司,农村是“温情脉脉”的宗法社会……这就是美国黑人和一部分底层华工对大顺的想象。
有一些想法也不能算全错,比如说宗族,在大顺,可能是很多人的枷锁,但是对于种植园中的奴隶和契约工来说,华人会馆里那些又贪婪又虚伪的“三爷爷”“二大伯”总归比奴隶主好一些吧,至少他们平时还得装出一副慈爱和善的样子,干坏事还得遮遮掩掩,奴隶主连装都懒得装,直接认为打死你是天经地义。
来为鸦片战争捐款的不仅有华人,还有许多黑人乃至白人。在美国,敌视英国的大有人在,当年英军攻陷华盛顿、火烧总统府的亲历者还大都活着呢。还有不少美国人认为,既然法国人可以向大顺卖军火,我们为什么不能呢?还有人提出,既然大顺皇帝需要法国教官,那么我们招募一批当过雇佣兵的华人去参战,应该能换到更多商业利益。
“德约!一会儿一起去喝一杯吧。”扮演伊万斯少校的演员招呼道。
刚才发表演说的黑皮肤演员名叫张德约,原本是里士满的一个铁匠,后来发现自己演话剧更有天赋,辗转来到纽约。演伊万斯少校的这位名叫黄达朗,其实就是“黄大郎”,他有一半德国血统和四分之一的荷兰血统,怎么看都是个日耳曼壮汉,但按照此时美国的种族认同,他还是华人。
扮演李西平的演员廖世彩就是典型的华人相貌了,他的父母都是广东人。他父亲从美国南方逃到纽约,用从前雇主那里偷来的钱开了一家裁缝铺。不过他父亲一直以此为荣:“我的债务早就还清了,他们欺负我当时不懂英文,改了借据。这些钱是我应得的报酬。”后来,他父亲又花了几年的积蓄,从人贩子手中买来了作为“女佣”被送到美国的他母亲。
从外表上看,这三个人怎么也不会是同胞,但事实却是,这三个人坚信彼此是血脉相连的同胞兄弟。很多东西是信则有不信则无的,否则如何解释美国人和加拿大人的区别在哪里。
他们三人去的这家酒馆的顾客都是华人。刚才他们演出的那家全纽约唯一的中国戏院,在不唱粤剧的时候还是有白人观众的,但是酒馆不同,不仅按种族划分,还按阶级划分,这家酒馆不仅没有白人,凡是可以被称为“绅士”的华人,也都不会出现在这里。
“我敢肯定,广东会馆的蔡长老绝对贪污了一部分捐款!”黄达朗把喝空的杯子重重往桌上一放。廖世彩说:“没有一个代表烂污、其他八个干净的道理。既然蔡长老是这样,那八个代表至少也是知情。”
张德约说:“一面让美国政府相信,没有他们华人就会暴动,一面让我们相信,华人没被拉到种植园打上烙印都是靠他们的精彩斡旋。他们一贯是这副嘴脸。也就是这场鸦片战争,能让他们稍微害怕一点,他们担心大顺律变成废纸。”
廖世彩说:“这要是在大顺,还能盼个钦差大臣,在这儿就别想了,除非抽死签。”
虽然大顺的贪官十个里也不见得有一个被钦差大臣逮住,虽然就算逮住也通常是网住蚊虫、放过鸟雀,但是廖世彩、张德约、黄达朗他们三个毕竟都出生在美国,纵然家里的长辈再怎么描述大顺穷人的生活有多悲惨,终究没有亲自挨打,所以对大顺还是有好感的。靠道听途说来了解一个帝国,一件钦差大臣伸张正义的事情就能掩盖一百件钦差大臣吃拿卡要的事情。
至于抽死签,那是底层华人常用的反抗方式。不管是白人还是华人高层,如果对待底层华人特别凶残,就有可能遭到这种报复,不一定什么时候被人偷袭,乱刀捅死,甚至有被人放火烧死全家的。
事后美国警方肯定要调查,死者的亲朋也一定会追查到底。想搞“完美犯罪”是不可能的,被杀的这些人平时和谁有仇大家都清楚,就算没有证据,把他平时欺压过的底层华人抓起来拷打也就有了。于是,为了不全军覆没,一起动手的人会通过抽签的方式选出代表去顶罪,一般是杀了几个人就选几个,这就叫作“抽死签”。
抽中了死签的人带着凶器主动投案,任打任杀,不供出任何人,死后其他兄弟一起凑钱厚葬,有妻小的,其他兄弟拿他的老婆孩子当亲姐姐、亲儿子一样供养。没有人会抽中了签却不去,不去的话比死还惨。
像从事裁缝、铁匠、商贩之类职业的人,虽然也属于受欺压的底层华人,但有家有业,一般不会采取这种极端的反抗方式。而那些契约工,作为底层中的底层,连活着都不怕,根本不怕死。本来就连自己能不能活着离开种植园都不确定,有的人干脆不等抽签,直接自告奋勇就去顶罪,早死早解脱。
1741年,纽约的黑奴和白人契约奴一同起义,当时在纽约人数还并不太多的华工也有几百人参加了。起义失败之后,英国殖民当局绞死四十四人,烧死二十六人,基本上华人、黑人各半,还有两名白人男子和两名白人妇女。行刑结束的当天晚上,就有传言说,纽约的华人契约工准备了一百个死签,打算在三天后的午夜出动,击杀所有与镇压起义有关的白人,包括华人和黑人中的告密者。整个纽约因此陷入恐慌之中。
这个传言并不是真的,不怕死的华人好找,但是在1741年的纽约这么丁点大的地方用三天时间找出一百个不怕死的硬汉,还是有些难度的。然而很多人坚信这是真的,坚信是因为告密的华人工头在事后出钱为被处刑的起义者收尸,才平息了华工的愤怒。
这次事件之后,很多白人提议禁止再输入“危险”的华工。但是华工便宜,劳动效率又高,所以资本家们还是忍耐不住,一直在购买迟早会套在自己脖子上的绞索。
抽死签这种同归于尽的报复实际发生的次数并不多,但威慑力很可观。有一群不怕上绞刑架的人惦记杀你全家,没有谁能不恐惧。最理智的解决办法就是:让契约工有活着离开种植园的希望,这样他们就会怕死了。只要不把华工逼入活着比死需要更大勇气的境地,其实他们通常还是很“温顺”的。
虽然他们三个聊的都是在李西平那个世界会被删微博的话题,但是其他顾客都不以为意。只要是华人,谁不知道会馆的长老是混蛋,这话题一百年前就没有新意了。
“抽死签的人固然是英雄,但只能铲除一两个恶棍。一百年前,这或许是唯一的办法,可现在,时代已经不同了。如果有赴死的勇气,不如让这个世界天翻地覆。”
一个身高将近两米的大块头在他们桌边最后一个空位坐下,椅子摇晃了两下,嘎吱吱作响。
廖世彩和黄达朗喜不自胜,黄达朗狠狠地在这人胸口捶了一拳:“你他妈还活着啊!”
张德约却不认得这个人:“这位是?”廖世彩说:“这是我和大郎的发小,杜仁,前些年上了捕鲸船,后来就没有消息了。”
杜仁也不和他们客气,拿起廖世彩的酒杯一饮而尽:“我现在也算混出点模样了。前段时间,我去了普鲁士的埃姆登,接了一笔生意,你们在华人社区消息灵通,还得要你们帮忙。”
廖世彩说:“咱们就和亲兄弟一样,有什么用得着我们的,你尽管说。”张德约说:“也算我一个,刚到纽约的时候,多亏彩哥和大郎照顾我,你们的兄弟就是我的兄弟。”
杜仁拱了拱手:“那就多谢三位兄弟了。这单生意,是找一个人。一个女人,1820年出生在澳门,父亲是一个普鲁士大官,叫斐迪南·冯·威斯特法伦,当时在澳门做普鲁士王家亚洲公司的商务员,母亲是华人女佣。孩子出生没多久,这个斐迪南就回国了,从此再没见过她们娘俩,就是每年汇一次钱,但是最近几年,汇钱的地址没有人住,钱都被退回来了。”
张德约说:“最近几年?”杜仁说:“准确地说,是从1836年开始。”黄达朗说:“婆娘孩子丢了五六年才想起来找?”
杜仁说:“我看这官老爷嘴里没什么实话,这里面多半另有缘故。不知为什么,他认定这个女儿应该在美国。他托我办这件事,先给了二百塔勒的定金,如果找到,再给八百。”
现在贵金属铸币才是硬通货,而美元则是不值钱的花纸头。所以,欧洲各国乃至大顺的银币,在美国都比美元受欢迎。只不过大顺的出超实在太恐怖,很少往外吐银币,所以现在在美国流行的是欧洲国家的银圆,普鲁士人雇美籍华人办事,肯定是支付普鲁士的塔勒银币。
杜仁在桌子底下递给其他三人一人一个小布包,三人用手一摸,里面各有大约二十枚银币。就算他们是小有名气的演员,这些钱对他们也不是小数目。他们能来参加义演,证明他们有道德情操,但并不代表他们不爱钱。
张德约还有点不好意思:“这个……无功受禄……”黄达朗直接一拍胸脯,竖起大拇指:“放心吧!要说打探消息,兄弟我是这份的,那些个女演员的事,都是我给刨出来的。”
杜仁喜上眉梢,又拿起黄达朗的酒干了:“那就多谢兄弟了!”